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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省追加10亿元改善民生
来自:转载 济南时报  2008-10-25 11:15:29
时报10月24日讯(记者刘研波 黄强 通讯员 杨学良)记者从今天召开的全省财税会议上获悉,我省决定筹集近30亿元资金,专门用于解决民生问题和县乡财政困难。其中,在年初预算基础上再安排10.51亿元,在加大廉租住房保障支持力度、提高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补助标准等7个重大民生领域让百姓得到更多实惠。

  我省决定,年内将政府对参合农民的补助标准由年初确定的60元提高到80元。省财政在年初预算基础上,对东、中、西部地区参合农民的人均补助标准,分别增加6元、9元和14元,达到24元、36元和56元。我省有12个市开展了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试点。从第四季度起,枣庄、日照、临沂、德州、菏泽5市将全部纳入试点范围。对东、中、西部地区,省财政将分别按40%、60%、80%的比例给予补助。

  提高能繁母猪财政补贴标准,由去年每头50元提高到100元,对东、中、西部地区分别按20%、40%、60%的比例给予补助。继续实施“家电下乡”补贴政策,试点时间延长到年底,农民购买彩电、冰箱(含冰柜)、手机三类产品,继续按销售价格的13%给予财政补贴。今年起,我省将设立省级廉租住房专项补助资金5000万元,对各市廉租住房建设给予“奖补”,确保今年完成解决6万户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的任务。

  支持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服务或任职。其中,对到财政困难县参加“三支一扶”计划和“一村(社区)一名大学生”工程服务的高校毕业生,省财政每人每年补助6000元;对中组部选聘到30个欠发达县农村工作的高校毕业生,省财政每人每年补助1.1万元,到其他县的每人每年补助7000元。我省今年列入免费开放范围的博物馆、纪念馆有5个,明年将扩大到98个。

  我省还要落实两项民生政策。一是从今年秋季学期起,继续对高校家庭困难学生按每人每月40元的标准发放临时伙食补助,补助期为5个月。二是从今年10月1日起,提高部分优抚对象和建国前老党员的抚恤与生活补助标准。